昨天中午,网友“小圆”被群主从“休闲娱乐”微信群里踢了出来,理由是其违反群规。“小圆”认为群主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自己踢出群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。
抢红包起纠纷
昨天是“休闲娱乐”微信群里一位女网友的生日。因为这位女网友经常在群里发自拍照,再加上发言比较风趣幽默,一直是群里的“活宝”,深受大家喜爱。从当天上午开始,就有网友发红包为她庆生。
很多人发红包时在留言中注明:活宝专属,误抢翻倍。这条规矩一直被大家遵守,2块钱的红包经过几轮“误抢”翻成了十多块钱。
“小圆”并不知道上午群里发生了什么,昨天中午刚刚点开“休闲娱乐”群就发现一个大红包,他没有注意看红包上的“活宝专享,误抢翻倍”字样,一下就点开了。26元!从来没抢过这么大的红包!“小圆”抱着手机乐了半天。
“有人接棒了!快发52块钱的红包!”群主在微信群里敦促“小圆”遵守规矩。
“52块钱,疯了!”小圆说,“我又没看到红包上的字样。”
“小圆”说:“在群里抢红包本来图的就是一个乐,如果专给某人的红包为什么不私信给她?红包既然发在群里就是让大家抢的。在群里发了红包,故意说专门给某一个人,误抢了还需要翻倍,这本身就是一个陷阱。如果让我原价退还,没有问题。但是让我双倍返还我肯定不愿意。就是因为心里不爽,所以原价退还也被我拒绝了。”
因为“小圆”在群里一直拒绝双倍返还红包,网友们说的话也变得越来越不好听。群里一会儿就乱成一锅粥。小圆再想说话的时候,发现自己已经被群主移除出群了。
“本来就是他们制造陷阱在先,为什么把我踢出群,就因为他是群主?他这属于滥用职权!”小圆在朋友圈发泄自己的不满。
“不当得利”必须返还
“小圆”在群里误抢的红包是否应该返还?群主希望小圆双倍返还红包的要求是否合法?本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、江苏敏言律师事务所主任梁敏律师认为:微信群属于公共空间,在群内发红包的民法学性质是赠与。本案中,网友发出的红包本意是庆祝群里的某一位女网友生日,已经在红包上写明赠与该网友。红包被其他人领取,非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,领取红包的人构成不当得利。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应尽返还义务。但是群主希望当事人双倍返还红包的要求带有赔偿和惩罚性质,这种要求于法无据。群主将成员踢出群属于群内管理事物,并不违反法律法规。
记者将律师观点反馈给“休闲娱乐”的群主。群主认为双倍返还红包虽然于法无据,但是也并不违法。这只是群里为了增强抢红包趣味性而做出的群内规定。“国有国法,群有群规。玩得起就玩,玩不起就出去!”